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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关于不再受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事项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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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从2017720日起《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废止,严控废物名录和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事项正式取消。我委自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生效之日起,不再受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事项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不再受理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通告》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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