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对在同一经营场所,且经营范围相同或混合在一起经营的,在税收上仍以一户为独立核算经营户计算或核定营业额,其他新办户不得单独享受起征点的优惠。 -- 是对原经营户,采取一址多照经营的,虽然经营项目、品种能够分开核算,但经营的范围、品种与原经营户经营范围、品种相同,或是由原经营户剥离出来的,在对原经营户计算或核定营业额不低于原定额的前提下,对新办户可以按实际经营情况单独核定其营业额。 -- 加强一址多照经营户的发票管理,防止互开代开、串用发票。 -- 现行起征点优惠为免征额,消除临界起征点上下纳税人的税负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