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8月及“十一”期间在深圳东部梅沙片区、大鹏半岛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深公交(通)〔2018〕140号 东部景区节假日交通拥堵问题,对片区居民的工作、生活、商业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为避免交通拥堵和景区爆满带来的救援、安保、维稳问题,保障道路交通整体的安全、有序、畅通,营造优质景点和高品质的交通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于今年8月(8月11日起)的双休日及“十一”期间,在东部梅沙片区、大鹏半岛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试行预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8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以及10月1日至10月7日,在盐田区梅沙片区及大鹏半岛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道路为盐田区西起盐梅路三洲田公路路口,东至盐梅路深圳海关小梅沙教育培训基地,北至东部华侨城围合区内所有道路(不含盐坝高速,包含大梅沙、小梅沙、东部华侨城);大鹏新区迭福山隧道以南(含迭福山隧道)所有道路。 三、未预约、备案的小型客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道路的,将按照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处300元罚款,扣3分。 四、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官网、我的深圳APP等途径预约成功后,允许按预约时间进入管制区域行驶,离开时间不受限制。 五、备案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载货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10座及以上客车、以及前往惠州等地仅需在盐坝高速通行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六、本通告自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10月7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