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清单将于2010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09年11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