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绵阳购房后申请贷款“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我的户口在绵阳,但工作地点在青海,社保、公积金也购买在了青海。2023年我在绵阳购买了首套住房,当时公积金不能覆盖贷款额度,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额度可覆盖贷款金额了,公积金也购买了两年,我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八条要求,凡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办理了商业购房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在落实不动产抵押权后,可以申请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申请商转公仅限于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同一家委托银行,并取得委托银行提前结清商贷的书面证明。商转公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二)没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购买住房。(三)商业住房贷款所属银行未开展商转公直贷业务的需自筹资金结清贷款,且贷款申请时间距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因网友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青海,不符合绵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政策,因此无法办理“商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