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共计14个地级行政单位。这些地级行政单位包括:1
地级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
此外,新疆还设有多个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共计108个县(市、区)。这些县级行政单位分布在各个地级行政单位之内,构成了新疆完整的行政区划体系。新疆的行政区划不仅反映了其广阔的地域和丰富的民族构成,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边疆地区行政管理的精细化和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