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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PJPH 提醒清真认证义务自 2024 年 10 月起也适用于外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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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确保,根据法律授权,将于2024年10月在印尼境内生效的清真认证义务将适用于所有进入印尼境内、在印尼境内流通和贸易的产品,包括来自国外的产品。BPJPH负责人穆罕默德·阿基尔·伊尔哈姆(Muhammad Aqil Irham)在麦加清真论坛2024年国际会议上作为演讲嘉宾发言时表达了这一观点。


阿基尔周二(2024 年 1 月 23 日)在沙特阿拉伯麦加国际会议中心面对数百名国际会议与会者说:“在这个良好的论坛上,我强调,根据 2014 年关于清真产品保证的第 33 号法律的授权,印尼将从 2024 年 10 月起执行清真认证义务,该义务将适用于所有进入印尼境内、在印尼境内流通和贸易的产品,包括来自国外的产品。”


麦加清真论坛是由伊斯兰工商农业联合会(ICCIA)发起的一项国际议程,该联合会是伊斯兰会议组织(OIC)的附属组织,由沙特商业和投资部赞助。国际论坛于 2024 年 1 月 23-25 日举行,包括一系列会议、展览、企业对企业会议和交流机会,并介绍了来自各国的清真认证机构、商会、清真活动家和商界人士。


此外,阿基尔还表示,2024 年 10 月开始执行的清真认证义务是 2019 年 10 月 17 日开始的五年清真认证义务*阶段分期结束的延续。这项分阶段政策由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障领域的2021年第39号政府条例规定。


“这项清真认证义务的实施是自 2019 年 10 月 17 日起对三类产品实施*阶段清真认证义务的延续。*类是食品和饮料产品第二类是食品和饮料产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辅助材料第三类是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阿基尔继续解释道。


这三类产品必须在2024 年 10 月 17 日之前获得清真认证他继续说如果届时产品尚未获得清真认证,并在社会上流通或交易,将根据监管规定对相关企业行为人进行制裁


因此,他呼吁所有拥有这三类产品的企业在履行清真认证义务之前,立即向BPJPH办理产品清真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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