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 1、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危险区域的等级分类 0区(Zone 0):易爆气体始终或长时间存在;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Zone 1):易燃气体在仪表的正当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或存在;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气体且即使偶尔发生,基存在时间亦很短;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 2、易爆区域等级划分,国际标准与美国标准的对照比较 I.E.C. N.E.C. 气体 Zone 0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1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2 Class I, Division II 粉尘 Zone 10 Class II, Division I Zone 11 Class II, Division II I.E.C.: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nterna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N.E.C.: 美国电气规程(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U.S.A.) 防爆标志 IEC 防爆等级标准格式:Ex(ia)ⅡC T4
注:中国GB3836标准规定ⅡC级最小点燃能量为19微焦耳,ⅡA级最小点燃能量为200微焦耳。 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
美国和加拿大首先将散布在空气中的爆炸性物体分成: 三个CLASS(类别):CLASSⅠ气体和蒸气;CLASS Ⅱ尘埃;CLASS Ⅲ纤维。 然后再将气体和尘埃分成 Group(组): 组名 代表性气体或尘埃 A 乙炔 B 氢气 C 乙烯 D 丙烷 E 金属尘埃 F 煤炭尘埃 G 谷物尘埃 2、温度组别(T组) 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假定环境温度为40℃时)的最高表面温度,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无关。在标准BS5345第一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气体和其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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