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CJ 94-1999 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 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2 瓶装饮用纯净水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3 卫生要求 4.1 目的 4.2 适用范围 4.3 指导原则 第二条 水处理车间应为封闭间,灌装车间应封闭并高空气交货装置,空气清洁 度应达到 1000 级,并使用自动化灌装。 第三条 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含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于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 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后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