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 型号/数量
国内转厂是指外商企业用进口料件及部分国内购料加工成产品后不直按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后出口。转厂企业出口时免税增值税,其国内转厂出口货物耗用国内原材料、燃料等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国内转厂销售不能办理退税。但国内转厂是一种贸易方式,国内转厂贸易方式应由海关或外贸局确定。
据深圳海关介绍,6月1日启动的加工贸易企业"转厂”新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结转计划的审批手续,由双方海关两次审批改为只由转入地海关一次审批(转出企业只需向转出地海关报备);二是结转报关手续的办理,由双方企业同时到转入地海关办理改为分别在主管海关办理;三是电子数据的传输,由合同备案数据传输改为报关单数据传输;四是结转的审核,由人工审核为主改为计算机自动审核为主;
一份结转计划可对应一本出口《登记手册》和多本进口《登记手册》,有效期最长可达一年,且可分批多次报关。同时,转出、转入企业申报不受对方手册使用情况的影响,结转企业尤其是转出企业也无需再在转出、转入地海关之间来回奔波,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海关加强实际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