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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利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的依据,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应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销,禁止无标准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