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
鲁班奖”),原名“建筑工程鲁班奖”,
鲁班奖 是原
中国建筑业联合会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的方针,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争创国际先进水平,在
建设部的支持下,于1987年设立。
1993年12月,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改组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后,继续组织开展这一评优活动。1996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鲁班奖”与建设部“国家优质工程奖”合二为一,定名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具体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20年来,在
建筑行业开展的创鲁班奖工程活动,以其“标准高、质量优、信誉好”的特点,赢得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鲁班奖的定名,创立时曾进行过充分的讨论,提出过金鸡、金龙、百花、长城、鲁班等六七个名称,经过行业人士的反复研究,最后决定将该奖名称以中国建筑业的祖师爷
鲁班的名字命名,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简称“鲁班奖”。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对奖品鲁班金像的设计参考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最后没有采用鲁班庙堂中道家神像的造型,而是按照历史传说和记载,把鲁班塑造成一个春秋时期鲁国装束的工匠,左手持墨斗曲于胸前,右手持“班母”拉出墨线停于腰侧。金像底座正面粘贴刻有获奖工程和承建单位名称的镀金标牌。自1987年颁奖以来,奖品的形象也得到了海内外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