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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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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12年被评为“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在广东省的劳务派遣公司中排名靠前。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3月,专业劳务派遣,社保代理,人力资源外包,劳动事务外包,人才租赁,猎头,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百强劳务派遣单位,骏伯公司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总部设在广州。建立了200多个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能及时按照各地最新的人事政策调整与操作各项服务,为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减少运作成本和精力,为客户搭建出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社保代理10余年,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和完美的服务品质,您可以选择我们公司,给您提供便利之门,给您和您的家人生活带来欢乐!我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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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洋

手机:13556144653    办公QQ: 107806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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