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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產品混合後具有良好的操作性。
2.本樹脂能在許多塑膠和金屬材質上提供良好的接著力。
3.本產品能夠很快的展現初期強度,約20分鐘後就可以進行下一個製程。
4.本樹脂可以同時減少工作時間並且提高工作效率。
5.本樹脂硬化物的表面不會出現油膩,低光澤的現象。
6.本產品符合2002/95EC RoHS法規規範。
7.本產品符合氯<900ppm,溴<900ppm,氯+溴<1500ppm。
1.樹脂所接著的表面應該乾淨清潔。建議先用有機溶劑擦拭表面,防止灰塵、油質和脫膜劑影響本產品的接著效用。
2.以重量比1:1的比例充分混合約15秒,直到顏色均勻後再使用。
3.混合後需要在可使用時間內用完。請勿一次大量混合,避免放熱量過大損壞零件。
4.將本產品均勻的塗佈在待接著的表面上,以獲得最大的接著強度。
5.使用雙液型膠管膠槍來混合本產品時,請先參考本公司「雙液型膠管用膠槍使用說明」(F-06122201)。
本產品應存放在陰涼的處所。本樹脂和其硬化劑在陽光下會有黃變現象。本產品含有硫醇類,操作者最好能夠在使用完畢後儘速蓋上蓋子,杜絕任何的濕氣。在未開啟原包裝,25oC的儲放條件下,產品的保存期限可達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