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型号/数量
周乃文律师团队拥有着一个团结、严谨、专业的律师团队,坚持以专业化发展立身之本,以协作化为基本要求,在不断提高每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的同时,更注重提倡团队精神,加强整体配合,竭诚满足各类客户的法律要求。
以上版权归属周乃文律师,同行同事请勿抄袭与恶意传播,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周律师服务热线:13411675566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760867374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在一定意义上同属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在经济生活中甚为常见,很多人将两者混为一谈。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性质却根本不同,理论上弄清两者的区别,对经济生活和法律实务的影响很大。
一、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两者虽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但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其本身就是合同,是合同存在的书面载体;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欠条间接证明合同存在,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合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及债权人催要债权受阻的证明。
二、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欠条与借条两者法律效果根本不同,这种不同集中体现在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始点的影响不同,从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根本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