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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三种类别核定。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拟在食品流通场所对食品进行现场加工的,应向许可机关申请备注“兼营现制现售(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后方可经营)”。登记注册部门核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时按经营项目核定。 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开包后加热销售的经营形式;散装熟食,是指非预包装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有主食(米面制品)、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种类;散装酒精饮料,指散装销售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散装酒精饮料必须为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营者不得自行加工或兑制、配制酒类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