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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请联系我们)。
2、准备商标图样6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6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供相关使用证明;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4、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先申请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冲突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书面审查无误后会于1个月左右核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载明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