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型号/数量
来料加工、内资企业
办理《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需提供的材料
表<五>
1 | 上网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调查表”,并打印成一式二份。 | 原件 | 法人签名盖公章 |
2 | 申请报告一份 | 原件 | 盖公章 |
3 | 上年度的《生产能力证明》 | 原件及 其复件 | 新企业除外 |
4 | 广东省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 | 原件及 其复件 | 来料加工提供 |
5 | 经营单位、加工单位营业执照,进出口企 业资格证书及其年审情况 | 原件及 其复件 | 内资企业提供 |
6 |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 原件及其复件 | |
7 | 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手册或用工人数证明 | 原件及其复件 | |
8 |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 原件及 | 内资企业提供 |
9 | 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地产证明 | 原件及其复件 | |
10 | 正在执行的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电脑清单及出口情况) | 原件及 | 新企业除外 |
11 | 进口生产设备的报关单或国内购买设备发票 | 原件及 | 只限新企业和扩大生产能力企业 |
12 | 经营生产场地的照片(包括厂房外景、厂名、 办公室、车间、设备、仓库、人员等) | 原件 | 用 A4纸粘贴,注明像片内容、盖骑缝章 |
13 | 实际进出口电子帐册上年度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汇总清单 | 原件 | 只限 EDI企业 |
注: ①以上资料必须提供 A4纸张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