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型号/数量
15ppm舱底水报警装置
GQS-206 油份浓度计
*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MEPC.107(49)决议要求
*中国船级社认证产品
*国内首家油份浓度计专业制造商,始于1977年
*适用于船舶舱底含油污水,港口、码头、厂矿企业含油污水的处理
GQS-206油份浓度计简介
测量原理:
GQS-206油份浓度计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规范要求。仪器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红外测量技术,通过对排放水的红外探测测量其透射光及散射光信号,经光电转换器及微处理器数据处理测量出油份含量。当排放水的油份浓度超过规定的值(15ppm)时,在仪器发出报警的同时输出控制超标信号,控制与其配套的舱底油污水分离器及排放装置(电磁阀),有效防止超标污水的直接排放。产品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07(49)决议要求。
仪器特点:
(1)采用最先进的红外测量原理及微处理技术,反应时间快,测量精度高;
(2)独特的设计使主机控制与测量室分开,克服使用环境对仪器的影响,提高仪器的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测量室便于维护和清洗;
(3)大屏幕液晶显示,实时显示时间、油份浓度、系统工作状态,人性化菜单式操作界面;
(4)实时记录当前数据并自动储存,随时查询历史数据;
(5)仪器具有故障自动报警及系统自查功能;
(6)仪器具有工作状态监控功能,在仪器预热、故障、维修或更换时可自动控制超标污水的排放。
15ppm舱底水报警装置 (GQS-186油份浓度计) | 数字显示、符合MEPC.60(33)、CCS证书 |
15ppm舱底水报警装置 (GQS-206油份浓度计) | 液晶显示、符合MEPC.107(49)、CCS证书 |
性能指标
测量范围 | 0-30ppm |
测量精度 | 15±5ppm(符合IMO规范MEPC.107(49)) |
响应时间 | ≤5秒 |
报警范围 | 1-15ppm(可根据用户需要设置) |
报警延时 | 报警点1:1-10秒,报警点2:1-240秒 |
显示方式 | 液晶显示 |
样品压力 | 0.01-0.8Mpa |
样品流量 | 0.1-4L/min |
环境温度 | 1-55℃ |
电源 | AC110V/220V/50HZ/60HZ |
功率 | ≤15VA |
防护等级 | IP65 |
尺寸 | 360mm×260mm×150mm |
重量 | 9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