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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乡市城市供热热网(二期)工程阀门供货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工程即新乡市城市供热热网(二期)工程阀门供货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分标段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HDQD-SBZB-2010003。
四、工程名称:新乡市城市供热热网(二期)工程
五、招标内容:全面承担配套热网工程即新乡市城市供热热网(二期)工程范围内的热网工程阀门及相应的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蝶阀、闸阀、专用工具、调整用轴承、仪表等)、专用材料、技术资料的生产、供货及有关的技术服务、运输等服务。
六、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的企业、单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进口产品代理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提供生产能力及资质的相关资格声明文件,所有资证均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工程建筑、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且上述要求业绩不少于三项并同时不少于三个使用单位(以供货合同和使用单位的用户评价证明为准);
6、投标人在华电集团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但应具有本次招标进口产品设备的业绩;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与国内阀门生产企业的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供应管材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七、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5日
鉴于时间较紧,申请人可以传真方式(同时发送扫描版至招标代理人邮箱)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申请(格式自定,应注明申请标段、申请人全称、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11:30前。
2、递交地点: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报 名 方 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
联系人:解寒
手 机:15910508121
电 话:010 51489875
传 真:010 88621652
邮 编:10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xiehan199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