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批文咨询、办理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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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批文:
办理批文需提供的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新建项目且无特别说明事项的,可不提供)
2,项目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5,座标图
6,项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图
7,工艺流程图
8,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东深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指南: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是市环保局的直属机构,代表市环保局履行东深流域有关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审批等职责。
一,受理建设项目的范围:
根据分工,该办负责东深流域内如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管理:
1,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所有建设项目。
2,观兰河流域水源保护区以及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准水源保护区的以下建设项目:
(1)由市发改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我录》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3)电镀,电氧化或着色类金属表面处理,印刷线路板,造纸,印染,制革,酿造,化工,冶炼,炼油,染料,玻璃制造及危险废物处理等项目和设施。
(4)排放国家规定的一类污染物的项目和设施。
二,受理项目的辖区:
1,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三级水源保护区包括罗湖区东湖街道的大望,梧桐山社区及仙湖植物园和罗湖林果场等;龙岗区南湾街道的沙湾,樟树布,沙塘布,南岭,厦村,吉厦,上李朗,下李朗社区,平湖街道的白泥坑,新木,良安田社区,横岗街道的六约社区的深坑等。
2,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准水源保护区包括宝安区观兰街道的君子布社区。
3,观兰河流域水源保护区包括龙岗区坂田街道;宝安区的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兰街道(除君子布社区以外),光明街道的白花洞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