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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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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六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THE 16th CHINA INVENTION EXHIBITION 主办单位:中国发明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家科学技术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东发明协会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时 间:2006年9月21-24日 地 点:广东省东莞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宗旨 本届展览会以“推动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目的是营造发明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新发明、新技术向产业化转化,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展示、交流全国技术发明的创新成果,促进发明成果的转化。同时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成果活动,营造崇尚发明创造、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包括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及能源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促进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和节约能源活动,促进发明者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珠江三角洲是外资最早登陆中国的滩头,毗邻港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窗口,城市群集,工厂云集,产业配套,经济实力强劲。仅东莞就拥有数万家工厂,是著名的现代制造业名城,当前正在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举办全国发明展,更有利于促进发明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展会期间,主、承办单位将通过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广泛组织企业参观以满足企业对创新、发明的迫切需求,努力促成企业与发明人的合作,促成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为扩大国外参展,“东莞国际节能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同期举办。 参展项目的范围、条件 电子信息与网络、生物工程与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光机电技术、环保和节能、家用电器、农业、轻纺技术、建筑材料、特别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其他技术等。 近期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未申请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获得专利权的,应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参展收费标准 国内企业:每个标准展位收费3800元;光地每平方米380元(36平方米起租,在光地上搭建或配置其它设施的费用和相应的管理费由参展者自付); 国外企业:每个标准展位收费1000美元;光地每平方米100美元。